
在很多企業里,招聘本應是HR和用人部門共同完成的一件事,但現實情況往往并不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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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HR同行分享過這樣一個真實情境:公司大部分招聘工作幾乎都是HR在主導,HR負責篩選、面試、判斷是否錄用,而用人主管往往只在最后簡單聊十分鐘,甚至有時候連這十分鐘都沒有。老板的邏輯很直接——主管的時間更寶貴,不應該浪費在面試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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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情況在建筑企業中其實并不少見。項目經理、工程負責人、技術負責人往往同時要面對項目進度、現場管理、協調甲方和監理等多重壓力,時間確實非常緊張。從管理層的角度看,讓主管花大量時間面試似乎確實不劃算,于是招聘流程就逐漸演變成“HR決定用人”的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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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上看,這種做法似乎提高了效率,但實際上,它只是把風險往后推了一步。因為招聘這件事的本質,從來不只是篩選簡歷和判斷能力,而是為團隊找到一個未來要長期一起工作的人。而最終每天與新人共事的人,并不是HR,而是用人主管和團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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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主管在招聘過程中參與不足,最常見的情況就是錄用之后才發現人與崗位之間存在明顯偏差。HR可能更關注候選人的履歷背景、經驗匹配和溝通表達能力,但主管往往更看重實際工作的方式、執行習慣以及與團隊協作的能力。在建筑企業里,這種差異尤其明顯。一個工程師可能技術能力不錯,但如果現場協調能力不足,在項目管理中就會遇到很多困難;一個預算員可能經驗豐富,但如果做事節奏與團隊不匹配,也會影響整個項目推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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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主管沒有參與完整的招聘評估,錄用后的磨合期往往會被拉得很長。很多HR都會聽到類似的話:“這個人不是我要的類型。”這種情況并不是HR能力不足,而是招聘決策缺少了最關鍵的一方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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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,是主管對新人的責任感。當主管參與了招聘過程,他們通常會對自己的選擇更有“ownership”,也更愿意投入時間去幫助新人適應團隊。但如果招聘完全由HR主導,主管在心理上很容易產生一種距離感:這是HR招來的人,而不是我選的人。這種微妙的差別,會直接影響新人融入團隊的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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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建筑企業中,這種問題有時會表現得更加明顯。很多項目團隊節奏非常快,如果新人剛入職就得不到主管足夠的指導,很容易在短時間內產生挫敗感。最終的結果就是試用期不通過率提高,或者員工在三到六個月內離職。表面上看是人員穩定性問題,但根本原因往往是招聘階段的評估不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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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試圖改變這種狀況之前,HR首先需要理解老板為什么會認為主管面試是在浪費時間。很多時候,這句話背后的邏輯并不只是“效率優先”。有些老板擔心的是主管本職工作本來就很忙,如果再花時間面試,可能會影響項目進度;有些老板則是聽到了主管抱怨招聘太耗精力,于是主動替他們減少參與;還有一些老板認為HR本身就是招聘專家,理應能夠獨立判斷候選人是否合適;在企業快速擴張時期,也有管理層為了加快招聘速度而刻意簡化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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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HR沒有先弄清楚老板真正的顧慮,而是直接強調“主管必須參與面試”,往往很難獲得支持。因為對老板來說,這聽起來更像是HR在增加流程,而不是解決問題。真正有效的溝通方式,是先理解老板的擔憂,再提出能夠降低風險、同時控制時間成本的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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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建筑企業中,其實可以通過流程優化來平衡效率與質量。例如,HR可以在前期篩選階段做得更加嚴格,通過能力測試、案例題或者項目經驗深度訪談,大幅減少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。這樣,當候選人進入主管面試環節時,基本已經是具備錄用可能性的候選人。主管不需要面試十幾個人,只需要在少數幾位候選人中做出判斷,時間成本自然會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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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個經常被忽略的角度,是求職者的感受。面試從來不是單向選擇,公司在評估候選人,候選人也在觀察公司。如果整個面試過程幾乎都是HR在溝通,而未來的直屬主管只出現幾分鐘,很多優秀候選人會產生一種直覺判斷:這個崗位似乎并沒有被真正重視,未來的老板也未必對這個職位投入精力。對于能力較強的人來說,他們通常有不止一個選擇,這樣的細節往往會影響最終的入職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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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HR的角度來看,如果短期內無法改變現有模式,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做,那就是建立招聘數據的長期記錄。例如Offer接受率是多少,試用期通過率是多少,新員工三個月和六個月的留任率如何,HR初篩多少人才能產生一個最終錄用。這些數據在日常工作中看似只是簡單統計,但在組織討論招聘策略時,往往是最有說服力的語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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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個簡單的例子,如果一個崗位最終錄用一人,主管只需要面試四位候選人,每次面試四十五分鐘,那么主管為一個崗位投入的總面試時間大約只有三小時。這個時間成本,與一次錯誤招聘帶來的項目效率損失相比,其實非常小。當數據逐漸積累起來,管理層也更容易看到不同招聘模式之間的長期成本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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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很多HR來說,被夾在老板和業務部門之間是一種常見狀態。明明知道問題在哪里,也提出過建議,但最終的決策權并不在自己手中。這種情況下,與其陷入情緒上的無力感,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持續記錄和優化流程上。企業管理中有一個很現實的規律:當問題的代價逐漸顯現,曾經被忽視的數據往往會成為改變決策的重要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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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從來不是HR單方面的工作,它本質上是一項組織決策。HR負責設計流程和推動執行,用人主管則負責判斷人與團隊的匹配程度。當其中任何一方缺席時,招聘都會變成一種不完整的決策。對于建筑企業來說,項目成敗往往取決于團隊協作,而團隊協作的基礎,就是把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位置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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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長遠來看,讓主管參與招聘,并不是浪費時間,而是為團隊未來的效率買一份保險。HR能做的,就是在現實條件下不斷優化流程、積累數據、推動溝通。當組織最終意識到招聘質量的重要性時,這些專業積累會成為改變流程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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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時間把人選對,從來不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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